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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市畜牧办公室职能配置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

  根据市委、市政府《关于印发〈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〉的通知》(济发[2004]14号),保留济南市畜牧办公室,为市政府直属局级事业单位。

  一、畜牧办职责 
  (一)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畜牧、兽医、饲料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、法规、规章,结合本市实际,研究起草、制定我市畜牧、兽医和饲料工作的地方性法规、规章和政策,并监督实施。
  (二)研究拟定全市畜牧、兽医、饲料行业发展规划,编制行业中长期发展计划及年度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  (三)研究提出全市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措施;指导全市畜禽良种测定、繁育推广及防检疫体系建设;监督实施全市畜牧业标准化工作;指导全市畜牧业饲养、加工、销售的一体化经营;负责全市畜牧业商品基地的申报。
  (四)负责全市兽医医政、兽药药政、饲料行业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,控制兽药残留和保障畜产食品的食用安全。
  (五)组织、监督全市畜禽防疫、检疫工作;负责国际上口蹄疫、禽流感等被列为烈性畜禽传染病重大动物疫病疫情的初步鉴定、普查、调查、扑灭、消毒、灭源工作。
  (六)拟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,组织实施畜牧生产、动物科学等重大科研项目攻关,指导科技推广、教育培训工作和畜牧兽医科技队伍建设。
  (七)负责畜牧、兽医、饲料行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。
  (八)承办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  二、内设机构
  (一)综合处 
  协助处理机关日常工作,负责文秘、信息、保密、信访、督查、接待、保卫、机关财务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;负责机关办公设施、用品、车辆的管理服务;负责制定全市畜牧、兽医、饲料行业基本建设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编报,负责畜牧、兽医、饲料建设项目的汇总申报;参与研究拟定畜产品、畜牧业生产资料的价格、税收与财政补贴政策。
  处长:傅良玉    电话:82779563
  (二)生产科技处 
  贯彻执行《种畜禽管理条例》,研究草拟全市畜牧业管理的政策法规,并监督执行;负责研究制定全市畜牧业标准化计划,并监督实施;组织指导畜牧业产业化建设,承办畜牧业商品基地的申报;指导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,组织开展种畜禽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工作;指导畜牧、兽医、饲料行业科技工作。
  处长:崔统一    电话:82779572
  (三)饲料管理处 
  贯彻执行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》,负责全市饲料和牧草种子质量标准监督管理,查处伪劣产品,打击违法生产经营;负责全市饲草饲料资源的保护及开发利用;负责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项目的筛选、实施和管理工作;研究草拟全市饲料管理的具体政策、法规,并监督实施。
  处长:宋辉    电话:82779574
  (四)兽医与兽药管理处 
  贯彻执行《动物防疫法》、《兽药管理条例》等政策法规,研究草拟全市兽医、兽药管理的政策法规,并监督实施;负责全市兽医医政工作;负责全市兽药药政及质量标准的监督管理,查处伪劣产品,打击违法生产经营;负责指导和监督动物防疫、检疫,监控和发布动物疫情并组织扑灭;负责兽医、兽药项目的筛选、实施和管理。
  处长:孟宪浩    电话:82779577
  (五)组织人事处 
 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、人事工作;负责劳动工资、社会保障管理工作;负责机关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;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;负责机关党群建设的日常工作。
  处长:高峰    电话:82779567

  三、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
  市畜牧办公室配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25人,其中勤工人员编制3人,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1人。领导职数配主任1人,副主任2人,总畜牧兽医师1人,处长5人,副处长5人。

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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