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动物诊疗审批
一、办理机构:市审批中心畜牧办窗口(咨询电话:86561760)
二、办理依据: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
2.《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》
3.《山东省动物诊疗管理办法(试行)》
三、申报材料:
1.提交书面申请书(1份);
2.填写《动物诊疗许可证》申请表及附件材料(3份)。
四、办理时限:10个工作日。
五、办理程序:
申请受理——现场调查——注册登记颁发证书,对不符合条件的,退回申请人并说明原因
六、收费依据及标准:
依据国家物价局、财政部文件[1992]价费字452号;工本费,单位申请100元,个人申请收费50元。 |